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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341/2021-162414
     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
        成文日期 2021-02-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      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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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
        成文日期 2021-0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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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宁波市英国最大赌博365网站_365网站不给出款怎么办_365APP财政局关于实施2021年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
        文件有效性 有效
        文件编号 仑财政预〔2021〕9号

        各行政事业单位、相关社会组织:

        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,围绕“顶层设计、突出重点、试点先行、分步实施”的基本思路,结合市财政局部署,我区以医疗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突破口,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,开启了从“群众跑腿”到“数据跑腿”的服务管理新模式。为了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
        一、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

        根据新修订的《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04号)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“干在实处永无止境、走在前列要谋新篇、勇立潮头方显担当”和市委、市政府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总要求,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,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,于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,构建“电子+纸质”财政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,建立“以票管费、电子控收”科学规范的新型财政票据管理体系。

        二、主要内容

        根据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甬财综[2021]21号)要求,2021年6月底前,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;2021年底前,社会组织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。

        (一)行政事业单位电子票据改革

        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类、结算类和其他财政票据,票据种类多、业务流程、技术规范、系统部署和网络环境各不相同。独立部署业务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,按照“整合-前置-对接”的方式,通过标准接口对接实现互联互通。通过业务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的协调同步,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及财政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。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,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系统,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赋码、开具、传输、查验等。

        电子签名是财政电子票据具备法律效力的基础,财政电子票据采取签名服务器和签名key两种签名方式。独立部署业务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,主要采用签名服务器签名;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签名key签名。其中,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的部门(单位),非税收入类票据由执收部门(单位)委托财政部门电子签名。

        (二)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

       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、基金会等,涉及会费票据、捐赠票据等电子票据改革。用票单位数量多、涉及面广,没有政务外网等运行环境和条件。市财政局结合“智慧财政”建设,基于互联网基础,集中部署宁波市社会组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,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赋码、开具、传输、查验等。平台上线后,由社会组织申请、同级财政部门确认,录入相关基础资料、制作发放签名key;社会组织通过平台完成电子票据开具和电子签名,财政电子票据系统验签;缴款人完成缴款后,通过浙里办“宁波市电子票据查验平台”,手工录入、扫二维码等方式查验、下载、获取电子票据。

        三、职责分工

        (一)财政部门工作职责

       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,做好组织实施、沟通协调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,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推广应用,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研究解决方法。

        (二)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

        卫健、教育、公安、法院、民政、人社、医保、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,牵头组织行业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沟通协调,指导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。

        (三)执收部门(用票单位)工作职责

        独立部署业务系统的执收部门(用票单位),负责做好所属执收单位业务系统整合、运行环境配置、签名服务器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,按照财政电子票据接口标准,组织业务梳理、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,做好业务管理与收缴之间的信息对接,负责做好本部门(单位)财政票据的使用与管理。

        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部门(用票单位),组织业务梳理、提供相关基础资料,通过签名key进行身份认证,对发起的电子票据开票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。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,做好本单位财政电子票据领用、开具、推送、换开、归档、入账等工作。

        具体要求

        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行政事业单位、相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管理改革工作,按照完成的时间节点,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计划,落实工作责任,建立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。

        (二)做好宣传,提高认可。财政电子票据改变了传统用票方式,政府部门、企业和社会公众,对财政电子票据的新特点与新要求,都有一个观念转变期、认知适应期、配套制度的完善期。要针对电子票据操作使用特点,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,运用媒体、网络等多种宣传渠道的媒体宣传,普及财政电子票据的基本知识,提高社会公众的认可度。

        (三)分批推进,有序改革。本次票据改革工作将分三批次进行,第一批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,第二批次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,第三批次于12月底前完成。其中,行政事业单位安排在第一、二批次,各单位按所属部门统一按需选择批次;社会组织默认为第三批次。

        为方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后续开展,请各行政事业单位、相关社会组织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,于2月9日前将单位联络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通过钉钉或OA邮箱发送至财政局预算局伍玲姣,联系电话:89383732。